| 公开时间:32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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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10月20日,河****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作出(2025)冀01破申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冀01破22号《决定书》,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6年1月13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核查了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审议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目前,债权审查核查、财产调查等各项工作正依法有序推进,重整程序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促进重整成功,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由管理人发布及解释,旨在披露债务人基本情况及招募规则,不构成要约或承诺。管理人不对公告所载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作实质性保证,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独立作出投资判断并自担风险。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接受**中院及全体债权人的监督。 3.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市场反馈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本公告内容、时间安排进行调整、补充,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4.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及项目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已知及未知瑕疵,并自愿遵守本公告全部条款。意向投资人为参与本次报名、后续磋商及投资付出的所有成本自行承担。 5.本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本公告未尽事宜,通过后续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协议予以明确。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润鑫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91276XF,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志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公司49%的股权,**鑫****公司持有公司51%的股权。住所地为**市**区**东路118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屋买卖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重整程序进展 1.债权审查核查情况。管理人已编制《****重整案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正对暂缓认定债权及补充申报债权逐一进行审查,分期分批公示核查。 2.本次招募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将作为《重整计划草案》的核心执行主体,草案将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及**中院裁定批准。 三、主要资产情况 债务人核心资产为****商贸城项目(常用名称为“世界湾项目”),位于**市**区**东路118号,地处北三环以北、滹沱河以南、体育大街以西、西**以**域。 (一)土地情况 项目占地约131亩(土地使用权面积87,487.7平方米),于2012年陆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清晰。 (二)规划及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批复总建筑面积约42.6万平方米,建有A、B、C三座商业场馆及四栋塔楼,业态涵盖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办物业。 (三)工程现状 1.除A1塔楼外,其余场馆及塔楼均已建设完工; 2.纳入资产范围的商业部分中,A馆约5.2万平方米、B馆约9.4万平方米、C馆约12.3万平方米(含已出租部分),部分房产已投入使用; 3.A1塔楼尚未完工,后续续建、验收、交付等事项以现状为准,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 (四)特别说明 资产范围、权属状态、出租运营、工程欠款及负债情况等,以管理人调查审定、审计评估结果并经**中院裁定确认的结果为准。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中自行核实。 四、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亦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具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及商业运营经验,能出具合法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且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5.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需指定牵头方,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分工、权利义务及连带责任,且牵头方须符合上述第1至3项条件; 6.在商业综合体开发、城市更新、存量资产盘活或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成功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投资模式与要求 (一)投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增资扩股、共益债投资、资产收购、资产运营或上述方式的组合。****公司整体权益,意向投资人可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具体路径及交易结构。 (二)运营要求 投资人须负责A1塔楼后续续建工程、商业场馆招商运营及盘活、职工安置及债务清偿等工作,自行承担全部商业风险与收益。 (三)投资人承诺 意向投资人须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承诺保障项目续建交付,制定切实可行的商业盘活与现金流平衡方案,并按期清偿纳入重整范围的债权。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11月23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及电子版(PDF格式)提交至本公告第九条所列地址。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意向投资人的主体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交营业执照等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报名意向书及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既往业绩等); 4.意向投资人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主营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 5.资信证明及履****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6.股东会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决议原件;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8.保密承诺函,即关于愿意参加本项目重整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晓的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二)资格审查与保证金缴纳 管理人在实际收到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通知其具备资格条件并通知其缴纳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于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管理人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行 账号:655****8103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后,经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公司的相关具体资料,并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现场尽调。尽调及实地考察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后三十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期间,意向投资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重整投资方案提交 意向投资人应于收到缴纳保证金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重整投资方案》以密封形式提交至管理人处(以快递到达或专人送达时间为准)。《重整投资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事项: 1.投资总价。一旦报价,即对意向投资人具有约束力,不可随意变更; 2.投资款到位时间安排及资金来源; 3.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包括A1塔楼续**排、商业场馆运营盘活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 4.债权清偿方案; 5.其他相关事项。 重整投资方案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提交的方案应使用专用文件袋密封,文件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密封处应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方案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五)遴选 如通过资格审查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仅一家的,管理人可以不召开评选会,直接与其开展磋商谈判;经审查其投资方案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并报**中院备案。 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超过一家的,管理人将在**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召开评选会,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资金实力、派驻项目人员情况、以往业绩、投资方案条件等各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及备选投资人。 备选投资人为在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之外的、剩余意向投资人**案最优者。当确定的重整投资人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投资义务,或丧失履行能力时,备选投资人递补成为重整投资人,以其在招募阶段递交的方案为基础进行投资。以上内容将以适当方式写入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表决。 (六)签署协议 经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管理人发出的《确定重整投资人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经遴选确定的备选投资人,应于收到管理人发出的《确定备选投资人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备选投资人重整投资协议》。 润鑫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中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应全面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义务。 七、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 1.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其保证金于遴选结果公布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中选投资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获得**中院批准且首笔投资款到位后转为投资款; 3.若中选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未按约定支付投资款、擅自撤回方案、串通报价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管理人有权全额没收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4.意向投资人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意向投资人资格。 八、特别说明 1.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如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资料,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本公告所披露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以正式签****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3.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程序进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并另行开展招募工作; 4.本公告内容及具体用词含义等,若有歧义,请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与管理人进行确认。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市**区体育北大街与**东路交叉口向西500米世界湾C1塔楼26楼,****办公室;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56****2863、155****3437; 3.电子邮箱:接收报名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备份,报名效力以纸质原件为准,邮箱地址请与管理人联系确认。 诚挚欢迎具备资金实力、商业运营经验及社会责任感的投资机构、产业资本及战略**企业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名意向书(参考文本) 2.授权委托书(参考文本) 3.保密承诺函(参考文本)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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