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师165团8连屠宰场污水设施改造提升及环保设施智能化升级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九师165团8连屠宰场污水设施改造提升及环保设施智能化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 已由 **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6〕207号批准建设, ****政府,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生产建设兵团﹒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九师165团8连
3.项目工程规模:**中水管道DN200长3590m,DN90长35m,中水阀门井19座,过路顶管30m,**排水管道DN300长25m,**排水管道DN200长110m,维修8连连队污水处理设****园区的污水处理设备。
4.标段工程规模
(1) ****001001 第九师165团8连屠宰场污水设施改造提升及环保设施智能化升级项目(施工),【标段工程规模】:**中水管道DN200长3590m,DN90长35m,中水阀门井19座,过路顶管30m,**排水管道DN300长25m,**排水管道DN200长110m,维修8连连队污水处理设****园区的污水处理设备。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001001 |
第九师165团8连屠宰场污水设施改造提升及环保设施智能化升级项目(施工) |
**中水管道DN200长3590m,DN90长35m,中水阀门井19座,过路顶管30m,**排水管道DN300长25m,**排水管道DN200长110m,维修8连连队污水处理设****园区的污水处理设备。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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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投标人须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3年度至2025年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7.1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3年11月01日起至2026年11月01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7.2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2023年11月01日起至2026年11月01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此期限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诉讼及仲裁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2023年11月01日起至2026年11月01日止。 8.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2)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电子标服务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11月08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11月13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投标人在**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cn/)注册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 10时30分 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cn/)上传完成。 标书代写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30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具体操作详见兵团公共****中心—兵团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版,若无法操作请在****公司 ****980000。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4.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交易领域全面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8553;0991-****613。5通过兵团公共**交易平台以“网上提问”方式;异议受理机构名称:****和**** 异议受理机构电话:166****1025、173****0705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通过兵团公共**交易平台以“网上提问”方式;
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1-****285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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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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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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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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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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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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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165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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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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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路138号聚天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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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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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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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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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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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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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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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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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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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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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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