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轨道交通 TOD 甘棠路项目(BH5-19-01 地块)外门窗工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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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公司/轨道交通TOD甘棠路项目
发布时间:2026-11-08
投标截至时间:2026-10-08 08:00:00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公司轨道交通 TOD 甘棠路项目(BH5-19-01 地块)外门窗工程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省**市**区,南淝河路以北、唐大楼路以东、甘棠路以南、**王路以西,占地面积49049.93平方米,约73.58亩,总建筑面积约14.5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0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47万平方米。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2026年10月08日

轨道交通 TOD 甘棠路项目(BH5-19-01 地块)外门窗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含税):玖佰陆拾玖万叁仟零伍拾叁元叁角陆分 (¥****053.36元)

质量:合格

公示期: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市轨道交通 TOD 甘棠路项目(BH5-19-01 地块)项目经理部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华中汽配大市场B区二栋3楼****经管部

联系人:邱鑫磊

联系电话:150****532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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