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
为明确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环节具体要求,规范备案服务,现将《**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服务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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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8日
**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服务指南
分布式光伏按照项目属地原则备案。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开工前须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并网申请材料按电网企业要求提交备案证明、权属证明、使用或租赁协议等。
一、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信息
项目单位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备案基本信息包括: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详细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上网模式、总投资额等。建设规模按交流侧容量填报。
项目名称参考范例:**+所在地/所利用场地名称+规模(MW/kW)+分布式光伏项目。
建设规模及内容参考范例:利用(租用)**XX公司(场地所属单位)XXX场地建设规模为XX(交流侧容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列明所依托建筑物屋顶(场地、设施)面积及对应装机规模。
项目单位应自行确保所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合规、权属清晰,并依法取得使用权;备案机关对备案信息真实性有疑问时,可要求项目单位补充说明。
二、自然人户用项目备案
自然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司集中代理备案。电网公司代理备案的,****机关集中备案。
三、备案流程
项目单位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120.****.78/eap/)”,如实填报项目备案信息,将相关****机关,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备案机关收到相关项目备案信息即为备案,项目备案不是行政许可。项目备案后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建设的,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597-****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