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共有2条相关信息
...《太康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土地闲置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行为造成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4日 (联系人:孙中华 联系电话:***)...( 国土资源部 在正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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