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共有5条相关信息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十二条中的“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该项目于2024年10月10日开始建设,2025年6月16日完成主体工程...( 环境保护部 在正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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