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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永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8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批准征收北大湖镇南沟村集体土地0.6658公顷,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 人民政府办公室 在正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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