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改革局关于大湾区中医康养片区老旧****示范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文件批准,****现对大湾区中医康养片区老旧****示范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大湾区中医康养片区老旧****示范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二、征集人:****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20-****0212
征集代理机构:****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20-****3605
三、建设地点:**市**区光塔街道。
四、项目概况:项目实施范围西至人民高架路,北至惠福西路,****中路,南至大德路、观绿路,总面积约31.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车行道、人行道现状铺装并进行重新铺设;新增车止石、整石坐凳、垃圾投放点、微型消防站、标识系统、装饰井盖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口袋公园;外立面提升,楼栋内部公共梯间提升;道路沿线补充地被、灌木等。本项目总投资约3300万元,其中**费约2600万元。最终以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调整的范围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
(二)征集内容:本次征集内容为大湾区中医康养片区老旧****示范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具体如下:
1.****建设厅发布的《**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委员会印发的《**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2.对重大设计变更及招标方要求审查的设计变更的审查,需在设计单位提交设计变更后2天内审查完成并提出审查意见;委派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造价师对设计人提供的设计变更造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配合现场实施需要,提供过程审图服务。在收到图纸后3天内完成初审,并提供书面意见。
4.考虑项目分阶段建设的特殊性,需配合出具多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配合备案工作。
5.对项目完工时的完整版施工图的审查,需在设计单位提交完整版施工图后5天内完成并出具审查意见。
6.提供过程审图服务,针对分区域稳定的图纸,分阶段提供正式审图意见。
(二)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三)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7623.65元,下浮后的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施工图审查费结算以对应勘察、设计费的结算价为计费基数和下浮率+10%进行计算,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审核的结算价****财政局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本项目合同约定。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市**区**中路437****广场34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三)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时30分。标书代写
八、应征人合格条件
(一)应征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应征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证书”二类或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应征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四)应征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五)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应征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应征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市**区信息网(http://www.****.cn/)公示,公开接受应征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应征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电话:020-****0212,联系人:汪工;地址:**市**区东华西路**街51号。
十二、本公****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cn/)、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应征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应征人须在《应征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应征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征集单位:****
征集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