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略) | ||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室内精装修及VI施工 | ||
正常公告 |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室内精装修及VI施工第 二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室内精装修及VI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
原定开标时间:(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6.1.1条款第 1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4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 2 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综合评(略))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或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若所要(略),则从相近专业(略)。 3.随机抽取时由 佛山市公共资(略)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5人,招标人代表 0 人(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 2 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或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略)。 3.随机抽取时由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
二、(略)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略),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略)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略)二 页,请投标人(略)。
招标人:(略) 公司 | 代理机构:(略) 理有限公司 |
地址:(略) | 地址:(略) 中路60号201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方式:(略) | 联系方式:(略) |
(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