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普通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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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普通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略)
1.竞价条件

(略)普通废旧物资处置项目已经具备竞价条件。(略)作为本项目的出售人进行公开竞价,现邀请合格的回收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价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略)

2.2标段划分:(略)

2.3处(略):本项目处置内容主要为本单位日常生产维修产出的废金属、废塑料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出售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竞价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成交回收商须遵照执行。

2.4合同履行:(略)

3.回收商应(略)

3.1回收(略),具有独立订立(略),持有有效(略)

3.2回(略)(2019年(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处置业绩。[业绩以合同或发票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业绩必须是(略)

3.3回收商是未处于被责令停(略)

3.4回收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参与竞价活动;

3.6回收商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项目(略)。

4.获取竞价文件及报名方法

4.1.获取竞价文件及报名时间:自本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4.2.回收商在获取竞价文件时需填写《报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报名格式”,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现场当面递交)提交给本项目的出售联系人。若采用电子邮件((略))方式报名,请与出售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

4.3现场报名地点:(略)子车辆段综合楼920室。

4.4竞价文件售价0元。

5.现场踏勘

5.1 踏勘时间: (略)
5.2 踏勘地点:(略)
5.3 在现场踏勘时回收商因故不能参加,出售(略)。
5.4 回收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出售人对回收商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的行为导致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5.5 在现场考察中由出售人提供的关于现场及周围环境的资料和数据,仅供回收商做标时参考。出售人对回(略)。

5.6回收商回收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售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出售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响应文件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14:30,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徐萧路88号**地铁杏山子(略)

7.计价及付款方式

7.1计价时按照处置清单内各项废旧物资的计量单位如公斤等进行计价,据实结算。

7.2当批废旧物资处置完毕后,按双方共同称重认可的重量及合同单价确定的当次结算金额于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出售人账户。出售人在(略)(税率13%)并交(略)。在合同执行期间,(略)率进行重新核定后,再核算单价,并以核算后的单价确定本次处置的金额。

8.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8.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8.2响应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共三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回收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竞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字或盖章,同时在要求加盖公章处加盖回收商公章;

3)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8.3出售人可以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评审及确定成交

9.1评审流程

1) 通过审查的回(略),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最终报价由(略),对回收商具有约束力。

2) 通过审查的回收商数量2家以下,出售人重新组织处置。

9.2成交人确定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高评标价法,评审小组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由评审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回收商。如遇报价相同者,则出售人将组织进行再次报价确定列前的成交候选人。

9.3 注意事项
1)如有恶意竞标单位,其报价无效;
2)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略),出售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回收商,也可以重新竞价;
3)出售人有权对回收商不符合要求或不合理的报价等情形实施该项目中止或终止;
4)如发现成交回收商有恶意围标情况,出售人有权取消成交回收商成交资格,并对成交回收商进行相应处罚;

10.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0.1报价修正

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明细表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略)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当物资报价中有竞价范围内的重复计项等,应减去相应重复多计的数额,修改总价;

5)未按照竞(略),应按照竞价公告的重量进行修正,修改总价;

6)未按照竞价公告要求的计量单位报价的,应按照竞价公告的单位进行修正,并相应修改该项物资单价和总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竞价公告经回收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回收商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0.2按上述原则对报价算术性差错进行修正的,以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审报价。一旦成交,以修正前后较高的报价认定为成交价,但不免除成交(略)。如不接受,视为放弃中标。

10.3对在评审时未校正出的报价算术性差错,一旦成交,将按照上述原则对该算术性差错(略)不免除成交单位在本项目竞价范围内所有应尽的义务。如不接受,视为放弃中标。

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回收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出售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略)。

12.响应文件(略)

12.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回收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回收商的澄清(略)内容。

12.2评审小组要求回收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回收商的(略)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回收(略),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回收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13.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略):

1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价方式适用情形的;

13.2出现影响竞价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略)

14.1回收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4.2回收商授权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4.3回收商资质条(略),或者不满足竞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14.4同一回收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的;

14.5响应报价明细表没有加盖回收商公章的;

14.6响应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7响应文件有报价缺漏项的(含报价项与需求项有实质性偏离,按缺漏项处置的);

14.8回收商拒绝按本竞价公告(略)

14.9响应文件载明的物资回收方式、运输方法等不符合本竞价公告要求的;

14.10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竞价公告要求或出售人不能接受的物资交付、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4.11响应文(略)

14.12不同回收商的响应文件出现(略)

14.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略)

14.14本竞价公告中已明确为响应文件被拒绝的其它情形;

14.15法律、(略)。

15.发布(略)

本竞价公告具体内容刊登在**地铁官网(https://(略)com)。

16.其他

凡涉及竞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不负责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均以**地铁官网(https://(略)com)发布的信息为准。

17.联系方式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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