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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市**绿色环保项目室内精装修及VI施工第 二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绿色环保项目室内精装修及VI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4月1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6.1.1条款第 1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4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或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标书代写 3.随机抽取时由 ****交易中心****中心公共**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5人,招标人代表 0 人(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或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标书代写 3.随机抽取时由 ****交易中心****中心公共**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派一名代表参加。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二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瀚蓝(****)生物环保技术有限 公司 |
代理机构:**市兆信工程项目管 ****公司 |
| 地址:**市**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 |
地址:**市**区西南街道** 中路60号201 |
| 联系人:潘小姐 |
联系人:钱先生 |
| 联系方式:0757-****6218 |
联系方式:0757-****3721 |
| 2024年4月10日 |
202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