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略)卷烟用盒条包装纸采购及服务项目四(2024年7月-2026年6月)》(招标编号:HNSJ-202403GY-100001001)项目作出澄清与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第(8)款和10.3第(2)款:本项目是多家中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以所有供货供应商(备用供应商除外)每个系列或规格最低报价为合同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调整价格。如中标人不(略)(最低报价),应在收到中标(略),在确认函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放弃中标资格,并免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略),报价最低中标人除外。如中标人放弃,招标(略)、公示替补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项目(略),即视为放弃(略)。
现变更为:
本项目是多家中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与中标(略),以所有供货供应商(备用供应商除外)每个系列或(略),按照每个系列或规格的首次合同价与备用供应商报价中较低者为新确认合同价,所有供货商按照此新确认合同价签订新合同(如新确认合同价与首次已签订合同价无变化则无需重签)。如中标人不接受本文件明示的合同价(最低报价),应在收到中标价确认函后,在确认函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放弃中标资格,(略)良行为供应商管理”等处理,报价最低中标人除外。如中标人放弃,招标人可以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次选择、公示替补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项目(略),即视为放弃本项目全部系列规格的中标资格。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问题作相应修改,其他(略)。
注: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按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联系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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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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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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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长沙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一期5栋8楼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组其他成员:(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