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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略)卷烟用盒条包装纸采购及服务项目一(2024年7月-2026年6月)》(招标编号:HNSJ-202403GY-096001001)项目作出澄清与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第(8)款和10.3第(2)款:本项目是多家中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以所有供货供应商(备用供应商除外)每个系列或规格最低报价为合同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调整价格。如中标人不接受本文件明示的合同价(最低报价),应在收到中标价确认函后,在确认函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放弃中标资格,并免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等处理,报价最低中标人除外。如中标人放弃,招标人可(略)标人,也可(略)。本项目的中标人放弃某一系列规格或某一品种材料的中标资格,即视为放弃本项目全部系列规格的中标资格。
现变更为:
本项目是多家中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首次签订合同时,以所有供货供应商(备用供应商除外)每个系列或规格最低报价为合同价;当备用供应商启动条件触发时,按照每个系列或规格的首次合同价与备用供应商报价中较低者为新确认合同价,所有供货商按照此新确认合同价签订新合同(如新确认合同价(略))。如中标人不接受本文件明示的合同价(最低报价),应在收到中标价确认函后,在确认函规定(略),并免于“投标保证(略)。如中标人放弃,招标人可以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略)项目的中标人放弃某一系列规格或某一品种材料的中标资格,即视为放弃本项目全部系列规格的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问题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注: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省公共**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按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联系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略)
电 话: (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蔡锷南路 69 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 6 楼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组其他成员:(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