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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国计(略)会公开比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外委技术服务。
一、(略)
2024年度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外委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略)
三、(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检定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商应应及时响应。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略)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单位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供应商资质证书:具有市(县)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授权证书及参数能力附表复印件;
若供应商需将(略),同时提供接受方、分包方的上述资质证书及参数能力附表复印件。
2、参加比选供应商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为实质性要求);
3、若属于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仪器设备参加比选供应商必须提供检定服务,国家只有检定规程的执行检定,有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优先执行检定,只有校准规范的执行校准,无相应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经采购人同意,可进行测试,出具测试报告(参加比选的(略),内容可更具体,格式自拟,本项为实质性要求)。
注: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比选时间
1.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号17:(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略)
最低价中标。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