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数字化智能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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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数字化智能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招标编号:XZP20240415(略)169
**省(略)海州区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XZP20240415(略)169
项目名称: **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数字化智能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建设单位:(略)
招标条件
**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数字化智能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415(略)16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略)
规模 (略)万元
范围 **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数字化智能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履约工作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注:自行承诺的时间以投标截止日为准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略)8:30 至 (略)7:30
获取方式 5.1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2日上午8:30-12:(略),下午2:(略)-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略)((略))获取招标文件。 5.3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06 15:(略)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开标(略)
开标时间 2024-05-06 15:(略)
开标地点 (略)鑫城公共设施服务有限公司北楼城建开标大厅
其他
**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数字化智能创新实训基地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计 **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数字化智能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略)(招标代理机构)受(略)(招标人)委托对**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数字化智能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海州区晨光路2号,**职业技术学院内; 2、项目规模:改造总建筑面积10471.33㎡,主要包括:更换门窗、天棚吊顶,重新粉刷和敷设墙、地面,改造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等,项目总投资约1266.96万元; 3、招标范围:**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数字化智能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商务分析、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各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发包人验收合格为止; 4、服务期限:暂定1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结束,完成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中的造价控制服务,结束后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及成果文件至招标人为止; 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6、最高投标限价:12.07万元; 7、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履约工作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注:自行承诺的时间以投标截止日为准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需提供下列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承诺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5.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注:上述资格审查材料需要提供有关企业证书、人员证书等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形式制作于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资格审查资料,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如果因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2日上午8:30-12:(略),下午2:(略)-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略)((略))获取招标文件。 5.3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提供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六、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5月 06日 15 时(略)分,地点为(略)鑫城公共设施服务有限公司北楼城建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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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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