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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补登公告
2024-04-17****(以下简称“中****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京东拍卖平台以公****公司持有的位于**省**市**县南****广场****商铺租赁权进行处置。因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人只有一人,根据《****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当只有一人竞价时,需按公告程序补登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现予以补登公告:
一、资产情况
| 资产名 |
资产种类 |
位置 |
建筑面积(㎡) |
权属 |
| ****广场项目7栋5层3-4号 |
租赁权 |
**省**市**县南****广场 |
84.68 |
中****公司单独所有 |
| ****广场项目7栋5层20-24号 |
212.15 |
|||
| ****广场项目3栋3层2-16号 |
56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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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场项目6栋3层16号 |
38.89 |
|||
| ****广场项目4栋2层5-6号 |
275.29 |
|||
| ****广场项目7栋3层10号 |
60.58 |
二、交易条件:承租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可承担租赁上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三、处置方式:中****公司现拟将上述资产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现状租赁。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承租: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员。
五、补登公告期限: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5日;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其他事项:中****公司将于补登公告期内在京东拍卖网站同时发布补登公告信息,有意向的合格承租人可于京东拍卖网站提交参与意向。若补登公告期限内有新的合格承租者报名参与公开竞价的,则将于2024年4月26日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竞价。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陆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6517、028--****9493;
联系地址:**省**市**区总府路35号总府大厦19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专用电话:028-****6550、刘女士028-****6518、张女士028-****6559。
京东拍卖客服电话:400-****-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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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