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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9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中“5.合格的投标人”之“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得将设备整体转包给第三方。”变更为“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设备整体转包给第三方。”。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中国**省**市**区龙瀛路36号
联系人:韩工
电话:020-****62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7楼
联系人:宋工
电话:020-****2166-846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