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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转炉厂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重)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5日
四、更正事项、内容:第1次澄清
五、各投标单位:
现对转炉厂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重)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下原文内容的均按澄清后的内容修改:
|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 |
原文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3工期:30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2月31日前须具备系统联动热试条件或指标检测条件。) |
2.3工期:300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DCS全部改造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须具备系统联动热试条件或指标检测条件。) |
六、请各投标人按澄清文件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七、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雀路117号 |
地址:**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楼203室 |
| 联系人:尹浩承 |
联系人:庞宗铭、陈嘉强 |
| 电话:0772-****995 |
电话:0771-****450 |
| 电子邮件:****@qq.com |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