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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路周边片区城市防洪排涝改造项目-社湾路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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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人: ****受****委托,对 **区**路周边片区城市防洪排涝改造项目-社湾路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柳****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改: 一、招标公告中第12.联系方式中招标人电话内容删除“电话”两字。 二、招标公告中第3.投标人资格3.1原内容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现更改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的第(5)点项目经理资格原内容为: (5)项目经理资格: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现更改为: (5)项目经理资格: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1)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中“报价”原内容为:标书代写
现更改为: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中“(三)项目经理情况(0.0-15.0分)”第(1)点原内容为:标书代写
现更改为: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技术标评分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明标) (20.0分)中的“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10.0分)”第(1)原内容为:标书代写
现更改为: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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