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投标人:
****受****委托,对 **区**路周边片区城市防洪排涝改造项目-社湾路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柳****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中关于企业类似业绩内容原为“企业2024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现更改为“企业 2021 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是否远程抽取原为“ √否”,现更正为“ √是”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保证金**内容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 的 5% ;现更改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 的10% ;
4、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进行更改,请潜在投标人按新的合同条款执行。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潜在投标人如认为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导致编制时间不足的,可在本澄清发出之日起3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投标截止时间。特此通知!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5月09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001]**区**路周边片区城市防洪排涝改造项目-社湾路.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