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红阳村李(略)气采购安装项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湾沚区湾沚镇**通航创新园5号楼807室(南湖路与经二(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红阳村李龙自然村污水处理基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电气采购安装项 |
服务范围:(略) |
服务要求:(略) |
服务标准:(略) |
服务期限:(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略)
5、对其他供(略),无法提供合法(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博望镇红阳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