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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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略)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3〕6号)要求,我局在依(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下列问题:

一、福建南平工业区管委会白碳黑-林产化循环经济专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流程质量控制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LSGC[GK](略),下称“采购项目1”)

(一)招标文件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

采购项目1招(略)购人的要求,投标人(略),承诺服务响应时间3个小时内到达的得2分,承诺服务响应时间4个小时内到达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1)考虑(略),响应时间以汽车通勤时间计算;(2)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等电子地图测算投标人单位到采购人处的时间截图。(3)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办事处租赁合同复印件佐证。”该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百度地图或者高德地图测量投(略)赁合同,对供应商设(略),存在排斥潜(略),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规定。

(二)录音录像资料缺失问题

采购项目1采购文件存档资料中未见开评标的录音录像资料,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第七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等规定。

二、南平市第二医院(略)零星修缮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LSGC[CS](略),下称“采购项目2”)

(一)以入围方式设置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问题

采购项目(略)(入围)为3-4家供应商,若参与磋(略),则按实际参加磋商的家数确定入库供应商。”违反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一、(略)(二)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规定。

(二)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供应商的问题

采购项目2采购文件本地化服务要求“为方便项目及时对接,投标人(略)。设立分公司的得1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的规定。

三、建瓯市农村公路县道养护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LSGC[GK](略),下称“采购项目3”)

关于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审因素未细化为量化的问题。采购项目3招标文件技术项中“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养护站点的设立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站点方案完整、全面的得3分,方案简单、不全面或未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养护站点的设置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站点方案完整、全面的得3分,方案简单、不全面或未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亦未明确界定量化指标,评审因素也未细化与量化到相应区间,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五)项等有关规定,责令你公司改正上述问题,并于(略)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南平市财政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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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招标公告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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