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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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市(略)整治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3〕6号)要求,我局在依法实施的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下列问题:

一、中共南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新校区学员宿舍布草(第二批)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FJWC[GK](略),下称“采购项目1”)

开评标录音录像资料缺失的问题。采购项目1采购文件存档资料中未见开评标的录音录像资料,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略),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第七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等规定。

二、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其他农业培训采购服务类项目([(略)]FJWC[CS](略),下称“采购项目2”)

(一)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

采购项目(略)(教学计划)”“培训进度”“档案管理”均规定由评委横向评议,同时与“培训管理制度”“课程安排设置”“投标文件制作”“培训组织保障应急预案”等评分项,规定“科学合理、较合理、基本满足目标人次任务”“制度方案完善具体、契合实际,制度方案简单、贴合实际,制度方案仅笼统概括或与实际有出入”……“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方案较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方案一般”等评审因素,前述评分项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亦未明确界定量化指标,评审因素也未细化与量化到相应区间,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二)设置歧视性或差别性待遇条款的问题

招标文件技术项“投标文件制作”规定:“根据供应商响(略)(1分)是否便于评委查阅(1分)。是否做到点点对应答(1分)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该技术项的设置与本次采购的实际需要与项目特点不相适应,亦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二)(略)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情形,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违规设置固定报价方式的问题

采购项目2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但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方式,供应商报价需按(略)元填报及以此价格提交最终报价,未按此报价填报及以此价格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无效”,并采用固定价格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磋商响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的规定。

(四)未切实履行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采购项目3招标文件的技术项“培训进度”与“培训组织保障应急预案”均规定,在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相关方案的情况下不得分。投标供应商武夷山市益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方案,且磋商小组成员汪晋丰、欧井华均给予了2—3分的分数,但磋商小组成员吴节英却给予了0分的得分。你公司未核实发现该问题,未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违反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第二条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细化评审工作程序……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可以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的规定。

三、政和县星溪乡2023年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FJWC[CS](略),下称“采购项目3”)

开评标录音录像资料缺失。采购项目3采购文件存档资料中未见开评标的录音录像资料,违反了《财政(略)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当严(略),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的规定。

四、政和县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提升工程产品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FJWC[CS](略),下称“采购项目4”)

未切实履行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针对采购项目4招标文件的样品部分1、样品部分2两项评分项,投标供应商福建省科盾应急管理有限公司就前述评分项已提供相应样品,评审专家郑秀琴也已就福建省科盾应急管理有限公司前述评分项给予3分满分,但其填写的得分理由为“未提供样品”,你公司未核实发现该问题,未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违反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第二条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细化评审工作程序……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可以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五)项、第(八)项等有关规定,责令你公司改正上述问题,并于(略)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南平市财政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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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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