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 2024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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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略)202(略)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略)O项目名称: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 2024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品目编号:P(略)O001品目名称:品目一:中药饮片(1)
采购代理:(略)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略)
地址:(略)
三、质(略)
质疑环节:(略)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2025年中药饮片 采购项目GZWH-(略)在4.28号开标公示中1-5标段评审结果质疑存在不合理情况,第五标段云南天江一方药业客观评分1和2项为12分和7分,而同样的标书内容,在1.2.3.4标段都为0分,就此存在质疑。
事实依据:云南道地药业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核均为不通过,为无效投标。而在第5标段,云南道(略),5个(略),而出现不同标段实际内容评分不一致,出入巨大,产生质疑。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略)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请求:1-4标段客观分部分,我司序号1,2分项为0,而5标段序号1,2为12分,7分。同样的标书内容,为何出现两种(略)审核均为不通过,应为无效投标,云南道地却通过五标段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核,就我司按照招标法,5个标段内容均一致,而出现不同标段实际内容评分不一致,出入巨大,产生质疑。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采购文件,文件内容符合相关规定。项目(略)规则也是按照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执行;将本项目的5个品目按照单独(略)设置,即:每个品目的(略)委员会是随机独立组成的,各品目的(略)委员会成员均不相同,且所有品目的(略)委员会成员均是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 云南道地中药有限公司参与投标的品目一至品目四,该公司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未获得专家认可。品目五专家未发现其存在不符合采购文件的相关情形。 关于“客观评分1项和2项”内容,经查,你公司品目一至品目四投标文件未提供“拟投入团队人员评价”和“药材车辆配送评价”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未获得专家认可。品目五专家未发现你公司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无效情形,该事项未对你公司权益造成损害。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你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相关材料未获得专家认可和未发现证明材料无效情形。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略)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略)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如贵单位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略)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略)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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