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1.项目名称;**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

2.标段名称;**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

3.澄清(略):

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拟派。

②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类似业绩、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业绩、项目经理资格业绩可重复。投标人类似业绩与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重复。

③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5)付款方式:详见发包人要求。现调整为:(5)付款方式:1、(略):(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10%。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并经监理人出具(略),承包人向建设(略),税票额为本(略)。工程预付款由建设单位从首次月进度付款中扣回,不足部分从次月工程进度款中抵扣,直至预付工程款数额全部扣清。(承包人(略))按月支付进度款, 承包人按月(每月25日前)可申请工程款支付至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中标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提 供开(略),设计费和施工费单独支付至各单位账户。(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可申请工程款支付至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已完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3)工程经由具有审计管辖权的审计单位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完成工程档案、移交后,承包人可申请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略)任期2年,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中标单位可以开具与质量保证金同等金额的保函或者保证保险置换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2、设计付款方式:施工图全部完成并经审查合格,支付至设计费的70%;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设计费的90%;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计费的100%。 中标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提供开户行账户,设计费和施工费(略)。

④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第15条违约内容调整如下: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略)

15.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竣工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因推迟开工向承包人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支付义务。(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略) 。(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顺延。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略)

15.2.2 通知改正

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 (略)

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略)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

4、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答疑澄清第1次(略).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