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自治县自然**局以镇自然资函〔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规模5.1025公顷(合76.54亩),新增旱地面积4.9883公顷(合74.82亩),新增耕地率97.76%。
2.3 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略)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已完成类似施工业绩 0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略)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略)。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略)。
4.1(A)凡有(略),请于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7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市西秀区万家商业广场2栋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7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5时00分,地点为**市西秀区万家商业广场2栋4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略),下同)为2024年0(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略)。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略)
/
**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润硕建筑(略) |
**省**市**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 | 地址:**(略)楼411 |
(略) | 邮编:(略) |
彭先生 | 联系人:吴先生 |
(略) | 电话:(略)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华北路支行 |
银行账号: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