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转让位于**市大学路北1928号绿地阳光小区会所105室至107室商铺(资产包二) | ||
项目编号 | N0125FC(略) | 产权子类型 | 房地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略),按(5)个工(略),最多**2025年5月9日。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略).00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评估机构 | **尚誉资产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略).00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向**产权交易所(以下(略))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略)。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略),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出让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出让产权及随其出让的相关权利,于出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略)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略)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略)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受让方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略),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略)董事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市西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重大事 | 一、本次转让的商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号为新(2024)**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证载建筑面积合计为1244.25平方米,本次转让资产包二面积为279.15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1200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服务。 二、本次转让商铺资产包二(105室-107室)目前正在租赁中,租期至(略)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购买权,若原承租方成功受让,则原《租赁合同》终止,以原承租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原承租方已向转让方交纳的租金由转让方退还原承租方。若原承租方未成功受让,自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租赁合同》约定的后续租金归受让方享有,受让方与原承租方变更《租赁合同》。 三、若交易双(略),应就不影响合(略),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四、本次转让资产价值为含税价值。 五、因(略),所以不动产证门牌号与评估报告门牌号不一致,实际以不动产证载信息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转让资产进行现场查勘,须持(略)易保证金。 七、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略)。提醒意向受(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并充分了(略),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所无关。 八、其他详见《评估报告》《不动产单元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
特别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略) 三、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六、本项(略)。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略),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略)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略),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5-11 09:00:00 至 2024-05-2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略)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略).00元,截止时间2024-05-2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产(略)00(**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略)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按**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哈里毕亚提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30-19:30 | |
咨询地址 | ****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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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