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土地分割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HK20(略)05102217270(201616103)
庞定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略)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1 | (略) | 海南正大汇(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略)GB02552 | 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30(略) |
特此公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略)年05月11日
(联系人:葛安妮,联系地址:海口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22号窗口;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