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原县物资总公司农贸市场房屋四年经营权第三次公开招租网络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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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原县物(略)第三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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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略)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5月28日9: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网址:http://(略)cn/web/)通过网上竞价公开招租遂川县原县物资总公司农贸市场房屋四年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设保留价)

位于遂川县原县物资总公司农贸市场房屋,建筑面积:114.22㎡,用途:商住;现状:目前(略):4年;第一年租金为33439.82元,第二年租金为34159.62元,第三年租金为34842.81元,第四年租金为35539.66元。

四年总起拍价:(略)元;竞买保证金:27600元。

租金支付

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为四年租金总成交价的24.26%,第二年的租金为四年租金总成交价的24.74%,第三年的租金为四年租金总成交价的25.24%,第四年的租金为四年租金总成交价的25.76%。

特别提示:

1、起拍价为四年租金总价,租金第二年开始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

2、免租期(装修):(略)

3、租金每年缴纳一次,具体租期起(略)。

4、标的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污染性强、存在危险隐患的操作及加工、腐臭、有(略)要求项(略)项目。否则,造成一(略)。

四、竞价方式:(略)

五、标的展示时间:(略)

六、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竞买人可现场进行查看,对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略),如有疑问可(略)。

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

加价幅度标:(略)

八、本次竞价相关时间

1、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略)

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3、竞价时间:(略)

本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若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该应价无效。

九、竞买人的竞买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本次拍卖会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责任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3、本场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十、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 交易主体 登录,点击 免费注册 ,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 产权竞买人 ,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 同步银行入账数据 ,显示 入账成功 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略)。(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略)(户名:吉安市(略)户 行: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账号:网上交(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对入账到非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略)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到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略)。以上无(略)。

5、竞买成交者,所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转抵成交租金,竞得人付清所有款项及交易服务费后,凭交易服务费缴费凭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委托人出具的同意退款函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将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竞买标的依现状竞买。竞价机构所提供(略),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亲自审验竞买项目情况,委托方和拍卖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略)

2、(略):

交易时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略),委托人、招租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竞价项目电子服务、(略)

②所涉竞(略),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略)

④运行服(略)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十二、咨询电话

1、委托方:(略)15979605228 李先生、13707064136肖先生

2、监督电话:遂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3、拍卖机构:(略)13479083489刘女士15270602299郭女士、15970739236袁女士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略)

十三、详情请登(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略)

(略)

(略)


遂川县原县物资总公司农贸市场房屋四年经营权

第三次公开(略)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江西省拍卖(略)

一、竞价原则

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 和诚(略),价高者得,自由竞价。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设保留价)

位于遂川县原县物资总公司农贸市场房屋,建筑面积:114.22㎡,用途:商住;现状:目前经营;租期:4年;第一年租金为33439.82元,第二年(略).62元,第三年租金为34842.81元,第四年租金为35539.66元。

四年总起拍价:(略)元;竞买保证金:27600元。

三、租金支付

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为四年租金总成交价的24.26%,第二年的租金为四年租金总成交价的24.74%,第三年的租金为四年租金总成交价的25.24%,第四年的租金为四年租金总成交价的25.76%。

特别提示:

1、起拍价为四年租金总价,租金第二年开始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

2、免租期(装修):(略)

3、租金每年缴纳一次,具体租期起止时(略)。

4、标的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污染性强、存在危险隐患的操作及加工、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危险化工产品项目生产经营、化肥农药生产经营及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的生产经营等;竞得人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违法违规项目。否则,造成一切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价方式:(略)

五、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略)7时止

六、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竞买人可现场(略),对标(略),全面阅读本次竞价资料,如有疑问可以在竞价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

加价幅度标:(略)

八、本次竞价相关时间

1、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略)

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3、竞价时间:(略)

本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若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该应价无效。

九、竞买人的竞买资格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略)参加竞租。

2、本次拍卖会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责任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3、本场竞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十、网络竞价须知

(一)竞价报名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 交易主体 登录,点击 免费注册 ,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 产权竞买人 ,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 同步银行入账数据 ,显示 入账成功 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开户行:网上交易系(略):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对入账到非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账户的资金不(略)。

注:竞买保(略)(要求同名)转出。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二)竞买资格的确定

1、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不能参与网络(略)。

2、竞买资格(略):竞买人报名后,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金到达系统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查询页面同(略)价端后未发送报价(含行(略)),视为放弃购买。

(三)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保留价时确认成交。

(四)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1、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的银行账户(要求报名人与银行账户名称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从系统 保证金缴纳银行 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 保证金 栏目)。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竞买成交者,所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转抵成交租金,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及交易服务费后,凭交易服务费缴费凭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委托人出具的同意退款函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将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未成交者,吉安市公(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2.关于竞买保证金(略):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略)。

②报名人支付竞买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 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略)

十一、资格审查

本次竞价标的的竞得人需进行资格后审,即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原件至(略)审核:①自然人须带有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资格审核由委托方负责,如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核,将取消其竞得人的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十二、签署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资格审查通过当日须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已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相关费用的支付:竞买成交者即买受人,买受人须按下列约定支付款项和办理标的移交等:

1、租金:买受人应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续延)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按年支付(一年一交)租金,第一年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自第二年始,后续租金买受人应在该租赁年度起始日的(略)

2、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委托方支付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 5000 元/宗)。租赁期满,若买受人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一次性退回(不计付利息)。

3、产权交易服务费:

按 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 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成交总价)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由买受方承担。

①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交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指定的账户。

②产(略):

户名:(略)

账 号:(略)

开户行:(略)

备 注:***转遂川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交易服务费

4、竞价佣金:本次竞价成交的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竞价佣金,按四年租金的成交总价的4.5%收取,并在竞价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佣金付至下列账户: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特别提醒: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成交租金或拖延支付租金,否则(略),所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如不(略),应按日承担成交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该标的再进行竞价。再次竞价的成交租金低于第一次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

十四、提醒竞买人注意事项:

1、委托方(即:出租方:(略))和拍卖人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以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时的状态为准,租赁物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明的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不增减成交租金。

2、竞买人必须(略),对竞价标的价值及其所涉租赁物作出自己的判断,竞价成交后,不论竞价标的实际价值和租赁物面积多少,均不增减成交价款。竞买人进入系统应价,视同其已经(略)。

十五、场地装修改造说明:

1、买受人只有在现有的基础设施上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损坏基本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进行装修(略),必须(略)。

2、所有改造装修及水电安装和消防工程安装及维修维护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委托方概不承担。

十六、参加本次(略)。

十七、委托方(略),并有权处理竞价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略)

(略)

2024年(略)

租 赁 合 同(样板)

出租方(甲方):(略)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略),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于2024年 月 日通过公开竞(略)(总面积约 ㎡)4年经营租赁权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物

1、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 ㎡(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标的物经乙方现场踏看并认可,交付租赁标的物以签协议时的现状为准。

2、甲方应将上述标的及相关设施交付给乙方时的状况形成照片,并由双方予以确认。

二、租赁期限、经营项目及方式

1.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约定,租期为四年,自202*年**月 **日至20**年**月**日止,(其中202*年**月**日至202*年**月**日为乙方装修期,装修期为 个月,装修期内免租赁费,租赁租金从20**年 **(略))。租赁期满,合同终止,乙方应如期返还租赁物,若乙方超过15日仍拒不腾退,甲方有权单方收回租赁物,乙方在(略),甲方可自由处置。

2.经营项目:限于 用房使用,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污染性强、存在危险隐患的操作及加工、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危险化工产品项目生产经营、化肥农药生产经营及不符(略)法违规项目。否则,造成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或扩大经营项目。乙方尤其不得以经营困难、难以盈利为由向甲方申请变更或扩大经营项目。乙方擅自变更或扩大经营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标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诉讼权利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双方(略),乙方在承租期必须严格按照竞价公告及竞价须知的要求选择经营范围,并承诺按双方约定的租赁用途和指定的经营项目履约。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私自改变租用标的的建筑结构和损坏标的设施。确因经营需要须改变标的原状或增加设施的,须向甲方书面申(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并在承租标的期满时恢复原状;甲方不补偿任何经济费用。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金额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整(¥*****元),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2%,即第二年租金为(略)(¥*****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整(¥*****元),第四年租金为(略)(¥*****元)。

2.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交清第一年租金,计人民币****整(¥****元);以后乙(略)一年度租金,以此类推。从第二年度以后的租金,乙方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乙方每迟(略),按年租(略)。乙方未支(略),经甲方催告后在7日之内仍未足额支付的,甲方有权(略),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四、履约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5000元/宗收取)。该履约保证金应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在本合同期满乙方退出标的且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

乙方逾期腾退标的及相关设施,或腾退标的及相关设施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该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五、租赁期间各项税、费的缴(交)纳

租赁期间,除租金外,乙方应缴(交)纳以下费用:

租赁期间,水、电、消防的开户安装、运行和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如有电梯的商铺,电梯的年检、维修保养、修缮等由乙方负责;商铺的维修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乙方为房屋实际管理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其人身(略),在经营过程中因消防、用水、用电、用汽、自然灾(略)概与甲方无关。
乙方进行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乙方应对租赁物进行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保证依法合规装修(饰)及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向甲方保证遵守工商、税务、公安、消防、质(略)行国家有关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疫情防控、卫生、绿化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2.乙方(略),乙方保(略)。

3.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需缴(交)纳的费用,如属于有关部门要求必须由甲方统一代办的,乙方必须服从,否则视同乙方违约。

4.本合同(略)。乙方不得(略)民事活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和第三方达成与本标的有关的书面或口头合约。

5.乙方确有必要从事上述行为的,应书面汇报于甲方,并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才可以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标的、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略)。

6.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乙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公共安全疏散区域,不乱堆(略)。因乙方原因发生治安、食物中毒、失(略)成标的及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修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标的的维(略)(饰)

(一)维修

1. 因标的及设施的正常使用损耗,需要维修的,由乙方自费负责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监督。

2. 在租(略),乙方应按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合理使用所租赁的标的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略),乙方应在5日内修复合格并经甲方验收,相关(略)。逾期未修复合格的,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二)装修(饰)

1. 乙方装修(饰)时,必须依法合规进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标的的任何结构,不得作任何扩建或改建。

2. 在程序上,乙方须将装修(饰)方案事先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略)。

3.甲方对乙方装修(饰)方案的书面同意,不构成对乙方装修(饰)方案依法合规的审查与认同,相关责任仍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进行装修的,不减免乙方应支付的租金。在任何时候,甲方(略)(饰)方案的书面同意,均不构成(略)。

八、(略)(含装修装饰物的处理)

(一)本合同期满,甲方无偿收回房屋(含乙方(略))。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赁期届满当日内返还该房屋,不得破坏(略)。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十五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如乙方需续租,必须在合同期满30日前书面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按规定通过公开招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但若乙(略),甲方将取消乙方优先权并不得参与重新招租竞拍),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并经甲方验收认可。

(二)乙方未经甲(略)(饰)的,除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处理外,对于装修装饰物的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不管该装修装饰物是否构成附合,甲方均有(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装修(饰)的,租赁关系终止时,装修装饰物(略):

1. 双方协商处理,协商达成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

2. 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

(1)对于未形成附合的部分(如吊灯、(略)),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关系终止时自(略)损的,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指定的期限及要求恢复原状,否则视同乙方违约。

(2)对于形成附合的部分(如地板(略))连同标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无权损坏、拆除或取回。

对于该附合部分,并作如下处理:

本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间届满而终止的,对形成附合部分的装修装饰物,无论其价值几何,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补偿。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房屋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略),在初始装修并经甲方验收后,乙方不得擅自进行改造装修。如擅自改动、拆除房屋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更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略)。

4、因提(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房屋,并将存放在房屋内的一切可移动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为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遗弃财产进行处置而不作任何补偿乙方。且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租金标准的五倍交纳占用费。乙方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装修及家俱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卸搬离(不可移动的装修及家俱,是指安装在租赁标的上并需借助工具才可搬动的装修及家俱,如地板、瓷砖、门、窗户等)。

5、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年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2)因乙方(略)

(3)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十日的。

(4)甲方因(略),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把商铺交还给甲方。乙方的(略)。

6、乙方有下(略),甲方有权单(略):

(一) 不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确实无力履行租赁合同;

(二)擅自搭建(略)

(三)利用租赁标的物进行违法活动或故意损坏租赁标的物;

(四)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转租第三人;

(五)其他严重违反(略)。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守约方为维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全费和诉讼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免责条款

1.一方(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略)。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所谓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双方一致同意将国家法律政策的调整、政府部门的要求、城市规划的(略)

2.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但应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3. 因不可抗力(略),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关于店面及相关设备、设施腾退的特别约定

双方特别约定:租赁关系终止之日,乙方仍未腾退完毕标的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强制乙方撤离、腾退,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送达

乙方承诺向甲(略)(手机)、常用网络邮箱等均真实存在、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后果。上述信息若有变动,乙方(略),在甲方收到变更通知之前,原信(略)。

双方之间通知、法律文件等信函的往来,原则上应采用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但双方特别约定:甲方可以将通知、法律文件等信函,以图片、短信、文字、语音等方式发送至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手机)、或常用网络邮箱,乙方认可此类送达方式具有与书面送达方式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事项

1.对租赁标的物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予以确认认可,不存在任何影响租赁使用的瑕疵。

2.本合(略),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协商一致可对合同中有关条款进(略)述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中止、终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4.本合同双方预留的电话号码、地址均为各方有效联系方式,如有改(略),以便于各方通知函件往来。按本合同预留(略)。

5.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自签订且乙方向甲方足额交纳首次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6.乙方在双方租赁终止后,或者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时,如对租赁房屋内除可移动租赁物进行搬离外还破坏了固定装修设施,其应承担每年租金两倍金额的违约金。如有其他违约,则应承担每年租金四倍金额的违约金。

甲方(盖章): (略)

(略)

(略)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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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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