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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二期项目(项目编号:****),作如下答疑: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度款支付修改为:“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为预付款(需提交等价保函),后续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照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结果的97%,3%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退还(如现金形式提交质保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质保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质保期要求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备注:中标人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纸质、电子)”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2、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答疑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丁****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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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