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李园村电商服务中心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人

名称:****、**丁****经济**社

地址:**丁家桥镇、**丁家桥镇李园村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财富东路36号

项目名称

****中心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地址:**市**县庄周民和大厦17层

投标报价:****895.62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分

项目负责人:张瑞君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4258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市**县双墩镇濛河路1号S1****中心N569

投标报价:****903.15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分

项目负责人:程成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565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金****公司

地址:****办事处碧桂园一号北区门面房1-2

投标报价:****948.41元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分

项目负责人:马晓星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504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公司、****公司、**祺商****公司、******公司、**市****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暂估价,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计取了税金,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第4.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投标保证金未缴纳,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市****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公司投标文件中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未配备取样员,初步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包女士,联系电话:181****25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55****210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22
候选人公示
[正在公示]李园村电商服务中心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