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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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第4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综合保税区及产业配套区路网工程(综合保税区)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5月1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9.1.2试验设备第9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修改:

原内容:

澄清修改为:

………

施****试验场所:本项目不具备现场试验条件,由承包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CMA”认证资质)和检测项目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须上报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批。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

施****试验场所:本项目不具备现场试验条件,需委托有相应资质(“CMA”认证资质)和检测项目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第10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澄清修改:

原内容:

本次澄清修改为:

………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工程部分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要求执行,保养期满移交发包人指定单位管养。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参照《综合保税区验收工作规程》执行。****工程部分保养期为12个月,保养期满移交发包人指定单位管养。

………

(注:省略部分按原文不变)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以下无正文,为盖章页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地址:**市**区大良凤**路23号新旺力商厦10楼1001室

联系人:曾工、余工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757-****6885、****6569

联系方式:0757-****9065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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