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园安置房(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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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浦园安置房(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递交时间:2024-05-17 12:01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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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条件: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资质
2024-05-21 10:45:00
90天
在线递交
100,000元 人民币
0元 人民币
记名投票法(定性评审法)
2024-05-21 10:45:00
****
在线开标
资格后审
2024-05-21 10:45:00
3502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浦园安置房(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的第二点中“(注:本项目BIM技术应用费按照关于印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闽建信协[2022]7号)计费标准计费,最终按照概算批复为准,若概算未批复 BIM 则双方可协商取消应用BIM技术)”;修改为:“(注:本项目BIM技术应用费按照关于印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闽建信协[2022]7号)计费标准计费,最终按照概算批复为准,若概算未批复BIM的费用,则对应取消该项工作内容。)”。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的其余内容不变。

2、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3、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以下空白无内容)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4年05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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