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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心(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五****中心(工程总承包)关于24000平方米面积质疑第一、二、八条,统一答疑(明确)补充通知如下: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4000平方米面积的装配式钢结构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统一补充明确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评价意见中单项合同中建筑面积累计不低于24000平方米的装配式钢结构面积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业绩。
本补充通知作为**五****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 补充通知 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