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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心(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关于**五****中心(工程总承包)质疑的第一、二、八条补充通知如下:
一、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4000平方米,且至少一栋单体建筑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评价意见认定为装配式钢结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二、开标时间:2024年6月4日9:30:00调整为2024年6月19日9:30:00
本补充通知作为**五****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 补充通知二 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