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富阳区银湖街道“污水零直排”受降1期建成区2标长效运维项目的质疑答复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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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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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啸挺
联系人:郭啸挺
联系电话:136****6911
授权代表:倪剑锋
联系电话:178****9986
被质疑人1:****政府****办事处
联系人:阮建刚
联系电话:0571-****1550
被质疑人2:****
联系人:徐银华
联系电话:0571-****3966
你单位于2024年5月15日以快递递交的方式送达代理机构的《关于〈项目名称:2024年**区银湖街道“污水零直排”受降1期建成区2 标长效运维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质疑函》收悉。经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认为质疑人的质疑符合法定条件,于2024年5月15日正式受理了该质疑。就质疑事由,经过调查,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专家2打分明细情况,有明显的倾向性。
事实依据1:专家2评分存在较太差异,详见下图。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 89.0 89.0 83.0 73.0 76.0 82.0 1.83 83.83
1 ****公司 87.0 69.0 81.0 84.5 70.0 78.3 1.86 80.16
1 城明****公司 88.0 68.0 87.0 69.0 73.0 77.0 2.87 79.87
1 ******公司 88.0 68.0 85.0 70.0 78.0 77.8 1.92 79.72
1 ******公司 79.0 70.0 82.0 82.0 72.0 77.0 1.78 78.78
1 **天****公司 76.0 66.0 75.0 70.0 75.0 72.4 2.24 74.64
1 ******公司 78.0 64.0 80.0 66.0 76.0 72.8 1.78 74.58
1 ******公司 79.0 64.0 75.0 69.0 73.0 72.0 1.94 73.94
1 **菲****公司 78.0 66.0 79.0 64.0 71.0 71.6 1.64 73.24
1 ******公司 76.0 61.0 77.0 63.0 74.0 70.2 2.04 72.24
1 ****集团****公司 77.0 61.0 74.0 63.0 74.0 69.8 1.94 71.74
1 ****公司 74.0 62.0 72.0 64.0 70.0 68.4 1.59 69.99
1 ******公司 47.0 34.0 40.0 38.0 48.0 41.4 10.0 51.4
1 ******公司 18.0 14.0 14.0 15.0 16.0 15.4 1.67 17.07


法律依据1:/ 。
质疑答复1:经调查,被质疑评审专家2对打分明细情况,作如下说明:
在本次评审项目名称:2024年**区银湖街道“污水零直排”受降1期建成区2标长效运维项目(项目编号:HCCGFY2024-011)中依据采购文件的评标细则,本次采购文件的评分条款除了客观分,主观分评分条款有3.1(0-3)、3.2(0-3)、3.3(0-5)、3.4(0-3)、3.5(0-4)、3.6(0-4)、3.7(0-3)、3.8(0-3)、3.9(0-3)、3.10(0-4)3.11(0-3)、4.1(0-3)、4.2(0-3)、4.3(0-3)、6(0-3)-共15条每条目的评分大致分为四挡,打比方一条相差一分,就会有15分的差距,同样其他专家也有对****给予高分的情况。
被质疑专家认为主观评分的依据,评标过程中主观评分是评标专家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水**经验的体现,对投标文件作出的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不同之处在于主观评价更多的是的自我主观的认知,客观评价主要是对具体量化指标的评价,所以在评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每位专家主观分较大差异的情况。本人对于评分细则评定的标准,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的描述文字说明该投标方案较为合理,又有针对性,反之,投标文件只包含了常规措施,套话较多,则说明该方案为通用方案。
横向对比了本次评分的相关数据,根据浙财采监[2015]13号第二章第七条(六)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差平均分30%以上的),根据以上所述,本人没有偏差大于30%,偏差值在合理范围内。被质疑专家认为本次评分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根据浙财采监[2015]13号第二章第七条(六)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差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被质疑专家2打分偏离平均分小于30%,其余评审专家对该专家的评审均予认可,此项质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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