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机房设备采购项目(重)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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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人:南****公司
地址:**市**区东葛路165****广场C1号楼十四层1401号办公
法定代表人:蓝坚
联系人:蓝坚
联系电话:135****8332
质疑项目名称:融媒体机房设备采购项目(重)
质疑项目编号:****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融媒体机房设备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收到质疑函后,我公司及时将质疑事项反馈给采购人并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作出如下答复:
一、质疑事项
1.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质疑函》
2.质疑事项2:详见附件《质疑函》
3.质疑事项3:详见附件《质疑函》
4.质疑事项4:详见附件《质疑函》
二、质疑答复
1.质疑答复1:
具了解国内大部分发动机生产厂**拥有自****实验室(CNAS)****实验室(CNAS),并不存在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具有指向性,并未存在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2.质疑答复2:经市场调查“1、▲单台制冷量不小于12.5KW的空调机组,显热量11.3KW;恒温恒湿型,空调机为前送风下回风,空调机组的最大送风量应不小于3000m3/h。机组尺寸:600x500x1850,重量:136Kg。”
“3、▲精密空调室内机运行噪声<48dB(A),室外机≤44dB(A),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数据。”技术参数至少满足三家供应商以上。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3.质疑答复3:经市场调查“7、▲设备应支持视频广告播放,视频应支持至少5段,上分屏播放或下分屏播放可配置,视频格式应支持MP4、AVI;设备应支持语音广告功能,应能配置验证成功或屏幕亮起时播放语音广告。(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应支持在0.0011ux低照度无可见光补光环境下实现人脸识别;应支持在无光环境下,屏幕能够显示全彩图像,人脸轮廓应清晰可见技术参数至少满足三家供应商以上。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4.质疑答复4:国家没有法律法规定需要满足所有供应商,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函复。

一、意见征询编号: /

二、征求意见范围: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意见递交方式: /

3、意见接收机构: /

4、联系人: 冯工

5、联系电话: 0775-****590

6、联系邮箱: /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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