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机房设备采购项目(重)质疑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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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南****公司

地 址: **市**区东葛路165****广场C1号楼十四层1401号办公

法定代表人: 蓝坚

委托代理人: 陈祖鹏 电话: 135****8332

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人:南****公司
地址:**市**区东葛路165****广场C1号楼十四层1401号办公
法定代表人:蓝坚
联系人:蓝坚
联系电话:135****8332
质疑项目名称:融媒体机房设备采购项目(重)
质疑项目编号:****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融媒体机房设备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收到质疑函后,我公司及时将质疑事项反馈给采购人并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作出如下答复:
一、质疑事项
1.质疑事项1:详见附件《质疑函》
2.质疑事项2:详见附件《质疑函》
3.质疑事项3:详见附件《质疑函》
4.质疑事项4:详见附件《质疑函》
二、质疑答复
1.质疑答复1:
具了解国内大部分发动机生产厂**拥有自****实验室(CNAS)****实验室(CNAS),不存在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指向性,并未存在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证书查询官网:https://www.****.cn/,路径:获认可的机构名录-****实验室-****实验室-企业名单。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2.质疑答复2:经市场调查“1、▲单台制冷量不小于12.5KW的空调机组,显热量11.3KW;恒温恒湿型,空调机为前送风下回风,空调机组的最大送风量应不小于3000m3/h。机组尺寸:600x500x1850,重量:136Kg。”
“3、▲精密空调室内机运行噪声<48dB(A),室外机≤44dB(A),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数据。”技术参数至少满足三家供应商以上。如科士达、海悟、维谛等厂家均满足。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3.质疑答复3:经市场调查“7、▲设备应支持视频广告播放,视频应支持至少5段,上分屏播放或下分屏播放可配置,视频格式应支持MP4、AVI;设备应支持语音广告功能,应能配置验证成功或屏幕亮起时播放语音广告。(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应支持在0.0011ux低照度无可见光补光环境下实现人脸识别;应支持在无光环境下,屏幕能够显示全彩图像,人脸轮廓应清晰可见。”至少有三家供应商满足以上技术参数,如大华、海康、中控等厂家均能满足以上参数要求。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4.质疑答复4:▲应急维修时间: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招标单位使用现场提供技术服务。要求达到当日下午4点前报修,下一自然日24点前修复,若没有完成修复,则免费赠送延迟日数对应的月度延保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政府宣传主阵地,节目播出**策宣传一刻都不能停,机房是****存放播控设备的重要部门,是确保播出设备正常运转的地方,具备特殊性,招标单位要求一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处理是很宽容的时限了,供应商如若中标可以委托第三方来实现一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并不存在具有指向性,地域性,及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综上所诉质疑事项不成立。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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