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机关)
项目名称:因公电子护照制证设备项目(制证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落实外交部要求,进一步推动新版护照制证系统建设工作,更好服务我省对外交流与**,**省外办拟开展因公电子护照制证设备项目(制证系统)采购工作,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护照制作管理系统、个人化处理系统、护照查验系统、整体业务环境部署联调、护照查验设备、电子护照专用密码机、网关等,实现**省本地制作签发2023版公务护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00.6168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一致性要求。根据《外交部新版因公护照印制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公告》(项目编号:****),外交部新版护照制证系统采购商为****。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采购新版因公电子护照制证系统,有利于确保**因公电子护照制证系统与外交部系统的一致性。 (二)专业性要求。****研发的制证****管理局组织的安全性审查,拥有电子护照专用加密机等独有核心技术,是外交部新版因公电子护照制证系统唯一推荐供应商。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采购新版因公电子护照制证系统,有利于确保保证我省新版因公电子护照签发质量和标准的统一性。 (三)延续性要求。本项目是在现有因公电子护照建设1期、2期建设的基础上采购制证系统,替代老版制证系统。此外,本项目的建设内容还包含了一些数据处理和保密性等专门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采购条件。 根****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小组一致认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理由合理,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市**区大钟寺东路太阳园13号楼2层20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12599Q
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11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陈小军
联系地址:**市**区西康路15号
联系电话:025****0616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唐志龙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63号天目大厦
联系电话:025-****306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水佑岗6号
联系电话:025-****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