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提问一: 由于我单位 2023 年财务报表尚未出来,是否可以提供最近年度2022 年的财务报表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款已规定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为2021年~2023年(近三个年度),请投标人结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款以及附录资格审查条件等规定,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提问二: 1、投标人须知3.5.6和3.5.7中已明确无需填报“(七)-1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七)-2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八)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中是否仅保留其格式内容不必填写 2、投标文件格式中“(四)-1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和“(四)-2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注释都写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以及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为避免投标文件内容重复,请问能否在“(四)-2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我单位拟派驻本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公司社保缴纳明细能否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P50,“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包含“(5)合同用款估算表”,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格式中并没提供其格式内容,请问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如需提供,请明确其格式内容,并明确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哪个节点。 答: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6项及3.5.7项的规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所要求的人员以及附录7所要求的主要设备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具体填报。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2、可以。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等规定,提供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以及评标办法评分标准等要求的证明材料。 3、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等要求提供资料,****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4、需要提供。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款规定,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包含“合同用款估算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提供具体格式内容,请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编制“合同用款估算表”,具体上传节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提问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里要求的近年财务状况年份为2021年-2023年。请问2023年的财务报表还没出来,可以延用2020年-2022年的财务年份吗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款已规定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为2021年~2023年(近三个年度),请投标人结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款以及附录资格审查条件等规定,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