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
公 告
2024-06-19****(以下简称中****公司)拟对拥有的下列实物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实物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实物资产情况
| 序号 |
所有权人 |
资产位置 |
权证编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1 |
**** |
**市**区西江街197-6号414室 |
沈房权证**字第NO****7746 |
117.64 |
| 2 |
**** |
**市**区西江街197-6号418室 |
沈房权证**字第NO****7745 |
121.78 |
| 3 |
**** |
**市**区西江街197-6号312室 |
沈房权证**字第NO****7177 |
61.1 |
| 4 |
**** |
**市**区西江街197-6号313室 |
沈房权证**字第NO****7178 |
61.79 |
| 5 |
**** |
**市**区西江街197-6号319室 |
沈房权证**字第NO****7175 |
61.78 |
风险提示:1、以上拟处置抵债资产需意向购买人自行考察实物现状及其中的瑕疵,中****公司不承担已发生或即将产生的风险给购买人带来的各种损失;2、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契税、物业费等)均由买方承担,中****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交易条件
我司对上述实物资产进行公开转让,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处置方式:以打包或单独方式公开处置。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实物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上述实物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024-****5858转8304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2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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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