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财政局 ****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吉华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市**区吉华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8265.817044万元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核减项目中甘坑九****广场、甘坑河碧道、****停车场(甘坑小镇北门周边)、丽湖至中海怡翠河道、**云谷清扫保洁服务费用,核减金额合为548646.89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
|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城市管家服务项目含甘坑九****广场、甘坑河碧道、****停车场(甘坑小镇北门周边)、丽湖至中海怡翠河道、**云谷等五处地方,经核实,该五处涉及管理权属问题,为规范合同服务内容及财政资金使用,我街道拟申请核减项目中甘坑九****广场、甘坑河碧道、****停车场(甘坑小镇北门周边)、丽湖至中海怡翠河道、**云谷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甘坑九****广场保洁服务。核减人行道面积1197.49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14226.18元(1197.49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14226.18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甘坑河碧道保洁服务。核减人行道面积4698.40平方米,绿化面积2377.29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绿化保洁3.27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63590.73元(4698.40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2377.29平方米×3.27元/平方米/年=63590.73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停车场(甘坑小镇北门周边)保洁服务。核减门店门前面积为14424.94平方米,绿化面积2453.85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二类**村中标单价20.2元/平方米/年、绿化保洁3.27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299407.88元(14424.94平方米×20.2元/平方米/年+2453.85平方米×3.27元/平方米/年=299407.88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丽湖至中海怡翠河道保洁服务。核减人行道面积为9886.25平方米,绿化面积13120.57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绿化保洁3.27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160352.91元(9886.25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13120.57平方米×3.27元/平方米/年=160352.91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核减**云谷保洁服务。核减面积为931.75平方米,核减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共12个月),按三级道路中标单价11.88元/平方米/年计,核减金额为11069.19元(931.75平方米×11.88元/平方米/年=11069.19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以上五项核减总费用合计为548646.89元。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公示时间 5 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9号 联系电话:0755-****9365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3054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 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