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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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政局 ****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吉华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吉华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8170.44元/年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新增永香路清扫保洁面积,包括主车道51608.55平方米、人行道7413.43平方米、绿化带5547.92平方米,按照一级道路标准中标单价23.02元/㎡/年、绿化带3.27元/㎡/年计,合计清扫费用为****827.68元/年。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增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采购合同,补充采购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且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计划数额;以及《**区城市管理有关工作会议纪要(2023年第5次)》《**区城市管理有关工作会议纪要(256)》中第三条第(四)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接管**市政道路、公厕或垃圾转运站等需增加采购合同标的相同服务时,增加采购金额未超过原合同金额10%,且总金额未超过原计划数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按规定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党工委会议纪要(之二)》(2024年7月18日)文件精神,同意新增永香路作为清扫保洁范围,待完成相关核增流程后,预计增加费用1,376,827.68 元。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9号

联系电话:0755-****9365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5楼

联系电话:0755-****305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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