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110联网报警系统建设与维护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我单位委托 **** 对 ****公司****公司110联网报警系统建设与维护采购项目(二次) 进行了 公开招标,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司****公司110联网报警系统建设与维护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4年06月21日——2024年06月23日
四、评审结果
(一)1包:
****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单位只有一家,作流标处理;
(二)2包:
第一名:****,投标报价11338.64元;
第二名:**智元****公司,投标报价12000.00元;
(三)3包:
第一名:******公司,投标报价10764.38元;
第二名:**智元****公司,投标报价12500.00元;
五、预成交供应商
(一)1包:
/
(二)2包:
名称:****;
地址:**省****花园环星楼317、318
(三)3包:
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路西江晨园A8幢105室
六、提出异议
公示期间受理有单位公章,反映真实情况的质疑。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质疑。采购机构和代理机构不接受、不处理匿名质疑或投诉,也不接受不符合要求的质疑或投诉。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省**市长**路与致远路交叉口东北角
邮 编:247100
项目联系人:柯老师
电 话:0566-****763
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
邮 编:230031
项目联系人:尹工、徐工
电 话:0551-****0081、195****1993、188****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