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110联网报警系统建设与维护采购项目(三次)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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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联网报警系统建设与维护采购项目(三次)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110联网报警系统建设与维护采购项目(三次)结果公示

首次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一)项目名称:****110联网报警系统建设与维护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事项: 项目1包成交结果

(四)更正内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放弃中标人资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次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公示期限:2024年07月22日——2024年07月25日

四、预成交供应商
1包:

名 称:池****公司 投标单价合计:13101.54元

地 址:**省**市**区翠百路

五、提出异议

公示期间受理有单位公章,反映真实情况的质疑。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质疑。采购机构和代理机构不接受、不处理匿名质疑或投诉,也不接受不符合要求的质疑或投诉。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六、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及时查看。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详细地址:**省**市长**路与致远路交叉口东北角

邮 编:247100

项目联系人:柯老师

电 话:0566-****763

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

邮 编:230031

项目联系人:尹工、徐工

电 话:0551-****0081、195****1993、182****2450

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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