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市**县淮中大道康宁苑小区(康宁路)北侧约110米 |
| 招标联系人 |
陆主任 |
联系方式 |
187****71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叶工 |
联系方式 |
0558-****022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尊敬的潜在投标人:**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项目编号:BZGY2024GC556号)澄清修改如下: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经理要求第二点修改为“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内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现场人员为:项目经理。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全省在**利项目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以外,存在已任或拟任****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中担任现场公示人员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应将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证明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2024年7月1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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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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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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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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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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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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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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