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 项目名称 |
**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市**县淮中大道康宁苑小区(康宁路)北侧约110米 |
| 招标联系人 |
陆主任 |
联系方式 |
187****719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叶工 |
联系方式 |
0558-****022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尊敬的潜在投标人:**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项目编号:BZGY2024GC556号)澄清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4质量保证金修改为“17.4.1 工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额的3%或由承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质量保证担保。(在工程项目完工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第4.2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担保的约定:质量保证金可采用担保方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担保时,保证金额为结算总额的3%,保证期限不少于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2024年7月2日 |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
|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