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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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15: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08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蓝舒群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01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金鼎巷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警官 0592-****03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莲前西路281号10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蓝舒群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D-技术部分F2中2-14评分条款修改为:
根据投标人果蔬全自动包装生产线的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①若包装生产线为自有,需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有效发票复印件(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及设备现场照片;②若包装生产线为租赁,则需提供生产线租赁合同、租赁****银行转账流水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设备现场照片;③若包装生产线为**,则需提供**协议、******银行转账流水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设备现场照片。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D-技术部分F2中2-16评分条款修改为:
根据投标人蔬菜的供货实力情况(重点考核货源渠道等) 由评委进行打分:①****基地场地为自有,****基地场地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基地场地为租赁,****基地场地租赁合同、租赁****银行转账流水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基地场地为外购**,****基地或供货商签定的采购合同或**协议或供货协议证明、******银行转账流水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迟至2024年7月24日上午9:30时,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金鼎巷2号
联系方式:林警官 0592-****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莲前西路281号10楼
联系方式:蓝舒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舒群
电 话: 05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