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分行****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分行准入3****事务所,****分行及辖属各支行诉讼、仲裁等业务;免费为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非诉、调解、预防风险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免费提供法律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培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司法厅颁发且****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潜在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4.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5.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0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到**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登记处现场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递交方法:到**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二楼开标大厅现场递交文件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及方式:到**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二楼开标大厅现场开标标书代写
****
****分行****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银行****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项目,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总投资约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分行****事务所代理诉讼案件项目
2.2 资金来源及预算:企业自筹,预算金额:0万元
2.3 招标控制价:全风险代理类案件:案件争议标的额的4.00%计取费用;
一般风险代理类案件:案件争议标的额的2.00%计取费用。
2.4 采购用途及内容:****分行准入3****事务所,****分行及辖属各支行诉讼、仲裁等业务;免费为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非诉、调解、预防风险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免费提供法律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培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合同履行期限:协议期限为两年,协议签订方式采取一年一签,一年协议期满后,如上一年**律所无违规、违法及有损我行利益等行为,可续签一年。
2.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司法厅颁发且****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潜在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信用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3.4 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3.5 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6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除外),在****(**市伊美区黎明路 64 号)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二楼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省**市伊美区红升办**中大街192号
联系人:李向辉
电话:0458-****9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
联系人:田原
电话:045****666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