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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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Wh储能电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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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2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2.1.2工程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236123.474㎡,总建筑面积(计容上限):708370㎡,总建筑面积(计容下限):306970㎡,建筑系数(下限):40%,绿地率(上限):20%,绿地率(下限):10%,其中本次建设内容用地面积约172667.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暂定),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2690.19平方米,包含食堂、倒班宿舍、生产及测试厂房、仓库及地下室相关配套。”【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4 内容”的“(2)工程勘察内容”修改为:“(2)工程勘察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以及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服务配合工作。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及后续服务工作);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文件编制、协调、汇报。” 【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 最高投标报价限价金额和计算办法”中的“(2)基本设计收费”修改为:“(2)基本设计收费:1738.84 万元;其他设计收费:229.1万元,其中 BIM 技术应用收费:229.1 万元,绿色建筑设计费按《****办公厅****管理局****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4)11 号计取。” 【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4、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1 履约保证金”以及“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适用房屋建筑工程)”-“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1)履约担保”中“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公司出具****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其中:银行保函应由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公司应具有担保****门市建设局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应符合《****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20号)的规定。”【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 5、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适用房屋建筑工程)中的“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1)支付担保”修改为:“(1)支付担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形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 6、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35页设计任务书“一、项目基本情况”-“工程概况”新增第8点:“8.总体规划为三期内容,分期建设,整个三期综合项目配套的研发办公和宿舍等设施集中布局在地块2024TG01-G内,地块2024TG01-G为一期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36123.474㎡,本次建设的5GWh储能电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位于一期用地内,只建设与5GWh产能相对应的生产及配套建筑,本次招标项目占地面积约172667.53平方米,剩余部分为后期项目预留用地,投标人依据招标人****园区总平布置,总平布置时需考虑预留空间的合理性。“总建筑面积(计容上限):708370㎡,总建筑面积(计容下限):306970㎡,建筑系数(下限):40%,绿地率(上限):20%,绿地率(下限):10%”为一期用地总的规划指标,本次招标不做强制性要求。”。 7、本工程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10时45分00秒 ”,现修改为“2024年08月12日10时45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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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7月25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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